偿还贷款利息
偿还贷款利息
在萨哈林地区,有一个审查投资实体申请的机制,根据其结果决定将其列入或拒绝将其列入投资项目清单,投资者有权根据既定程序获得补贴,以偿还支付贷款利息所产生的费用。
资助金额:
对于在经济的优先部门实施的项目,在公共餐饮,教育领域,以及参与联邦项目"劳动生产率"的公司,这是国家项目"高效和有竞争力的经济"的一部分,在100%的 支付贷款利息和再融资的期间不得超过七年,超过7亿卢布。
优先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化学
-航空和造船
-农业
-木材加工业
-渔业和水产养殖
-运输
-物流
-旅游业
-采矿
是制造业。
受资助者:
法人实体(国家(市)机构除外)和个体企业家-商品,工程和服务制造商-投资项目的发起人,他们正在萨哈林地区实施或已经实施投资项目,并计划参与补贴的
投资项目的发起者必须按照萨哈林地区营业地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投资项目的发起人可以在投资项目开始之日起五年内申请补贴,全程一次。
实施投资项目的投资项目发起人可以在投资项目实施的任何阶段提出申请。
文件
发放津贴的程序
典型的商业计划书表格
业务计划的表格文件表格